红网时刻新闻7月25日讯(记者 龙真)7月25日,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信息显示,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7月24日印发《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。
《措施》指出,在《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》(商消费函〔2024〕75号)基础上,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(含当日)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购买纳入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,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、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.5万元。自《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》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,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。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,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。
来源:红网
作者:龙真
编辑:周宇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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